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主题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体学生对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5月19日,我校组织全体学生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次出台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八章七十条,明确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最高利益并将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丰富经验以立法形式加以固定。条例于2021年5月1日实施。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学生深刻理解了条例的出台对于促进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更加坚定了将“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扎根于心的信念;切实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