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我校党总支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全体党员、环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学习活动。
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夏凯传达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印发杨春山同志在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直属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郭桢同志的工作报告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印发<关于在直属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就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认识。要认真落实区社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工作落地扎根,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做结合、务实求效。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监督优势,端正师德师风,坚守政治底线和价值底线,努力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一个新层次,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